妇女参与农村建设思考新农村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妇女的智慧和创造。如何发挥妇女更大作用,使广大妇女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和受益者,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彰显妇联组织的重要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面对如火如荼的新农村建设,妇女组织需要切实把握机遇,立足职能,主动加入,推动和谐新农村的建设。一、我市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现状。一是妇女已成为农村劳动力主体。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大批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在发达的家庭个私经济中,农村妇女既是家庭个体经济发展主力军,也是建设新农村不可或缺的生力军。我市现有女性52.1万人,妇女劳动力26.76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60%以上。二是妇女作用发挥平台有了新拓展。新农村建设让农民得到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实惠,也为发挥农村妇女的主体作用、实现自身全面发展提供了广阔舞台。农村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不仅大有作为,而且将在促进生产发展、推动生活富裕、倡导文明新风、维护社会稳定中进一步彰显作用和地位,实现互动发展,相得益彰。三是妇女自身发展空间有了新增加。伴随着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广大农村妇女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层次将更高、空间将更大,不断优化的和谐发展的环境将更有利于促进农村妇女全面发展,社会地位和发展环境也必将得到进一步优化。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培育新型农民为目标的规模化、系统化培训的开展,为农村妇女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农村妇女全面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二、组织农村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妇女素质现状与新农村建设还有较大差距。从目前诸暨广大妇女的整体素质看,较其他不发达地区相比,诸暨的农村妇女相对文化素质较高,经济能力、民主意识、管理能力较第1页共4页强,但由于受“男主外,女主内”、“男尊女卑”等传统观念的影响,特别是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对照,大多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不够高,观念、理念与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有一定距离,依法维权、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的意识不够强;组织化程度、民主参与能力比较低,文明生活习惯、发展生产的技能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这些现实问题严重阻碍了她们参与新农村建设主体作用的发挥。二是基层组织建设尚需加强。我市以民营经济为主导,农村妇女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正在快速发生分化。因而传统的基层妇女组织形式、工作方式等已不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由于农村劳动力的加快转移,基层妇代会主任干部队伍不稳定,妇女活动阵地不巩固,工作资源难以整合等问题严重影响妇联组织职能的发挥。三是农村妇女工作思路尚需探索。新农村建设中的妇女工作,没有成熟的理论可供依据,没有统一的模式可供参照,没有系统的经验可供借鉴,妇联如何在全局工作中找准定位,如何引导妇女发挥作用,如何在参与新农村建设中推动妇女自身发展,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和实践。三、努力探索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新理念和新载体。紧紧围绕时代精神、党政所需和妇女要求,准确把握农村妇女工作的现实定位,从农村妇女最关心、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选准切入点,找准载体,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动员引领农村妇女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一)创新“三大”机制,夯实妇女组织基础。基层妇女组织是妇联组织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源头和保障,需要不断探索并形成组织多元化、职能活跃的组织运行格局。一是抓三级联创机制。对村级妇代会组织,继续以“巾帼示范村”(优秀妇代会)三级联创为载体,建立完善“联系片制度、调研月制度、代表联系制度”等长效机制。对妇代会主任进行轮训,完成全市“五有”(有经费、有阵地、有队伍、有机制、有活力)妇代会标准化建设。开展“五个一”(一个第2页共4页好带头人、一个好班子、一支好队伍、一套好机制、一批好阵地)妇代会创优活动,不断巩固村妇代会的地位和作用。二是抓社企组建机制。要探索新经济组织中的妇女组织的组建模式,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妇代会建设。在妇女领办的农民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