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意见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为全面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实施,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妇儿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工作的意见》(国妇儿工委字〔2004〕4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妇女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办发〔**〕14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对纲要(规划)实施的重要性认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方针,也是全面落实纲要(规划)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我县妇女儿童占全县总人口近三分之二,他们的素质决定着全县人民的整体素质,他们的发展关乎着全县小康建设的总体进程。因此,加大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实施力度,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新跨越的重要任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两纲”自颁布实施以来,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但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和传统观念影响,目前我县妇女儿童总体水平与“两纲”目标仍有较大差距,达标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新的政治高度,紧紧围绕本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对妇女儿童工作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重要关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大《**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XX年)》的实施力度,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实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目标管理系统和同级财政预算,列入政府工作和本部门议事日程和督导计划,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采取有效的措施,努力实现妇第1页共4页女儿童发展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提高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国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明确职责,进一步加大对纲要(规划)的实施力度(一)继续加强宣传培训按照立足基层、面向社会、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继续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的学习宣传工作。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行政学校课程,采取多渠道分层次的方式强化“两纲”干部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和妇女儿童工作者的责任主体意识,明确实施“两纲”的任务、途径和方法。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两纲”宣传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任务,使之经常化、制度化。新闻社、县文体广电局要安排时间和版面对“两纲”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3.8”、“6.1”等节假日和赶集日,到群众较为集中的公共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多部门联合宣传活动,重点抓好妇女法律法规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知识等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对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同时,建立和完善以学校为龙头、社区为平台、家庭为基础的“三位一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为实施“两纲”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提供强大的社会支持。(二)优化监测评估对纲要(规划)的监测统计和评估工作是每年都要开展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是检验妇女儿童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也是后续实施纲要(规划)的重要依据。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畅通统计监测数据的上报渠道,其具体要求为:一是要相对固定本单位的监测统计、评估人员;二是要对本部门的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认真审阅,严格把关;三是要对本单位的实施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查找存在的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和采取的具体措施。统计部门要建立数据上报和通报制度,将性别统计纳入“两纲”监测统计体系,建立和完善妇女儿童数据库;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做好“两纲”监测统计资料分析工作,预测好我县妇女儿童发展趋势,为县第2页共4页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三)改善工作条件各街镇乡要为妇女儿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保证妇儿工委办公室有人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