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意见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为全面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实施,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妇儿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工作的意见》(国妇儿工委字〔2004〕4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妇女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办发〔**〕14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对纲要(规划)实施的重要性认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方针,也是全面落实纲要(规划)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我县妇女儿童占全县总人口近三分之二,他们的素质决定着全县人民的整体素质,他们的发展关乎着全县小康建设的总体进程
因此,加大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实施力度,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新跨越的重要任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
“两纲”自颁布实施以来,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但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和传统观念影响,目前我县妇女儿童总体水平与“两纲”目标仍有较大差距,达标任务十分艰巨
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新的政治高度,紧紧围绕本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对妇女儿童工作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重要关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大《**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XX年)》的实施力度,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实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目标管理系统和同级财政预算,列入政府工作和本部门议事日程和督导计划,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采取有效的措施,努力实现妇第1页共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