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当前,我国已进入人均gdp从1000美元—3000美元的特殊发展阶段
根据国际经验,这个阶段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稳定和发展的关系制约着社会前进的步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我们党顺应这一历史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努力承担起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任务,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一、构建和谐社会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
因此,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履行检察职能的应有之义
(一)构建和谐社会是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决定的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我国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下派生出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三个平行并列、各自独立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分别执行国家的行政管理和司法裁判职能,而检察机关执行法律监督职能
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
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构建和谐社会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必然结果
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们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的第1页共6页监督,必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