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充分发挥物价职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XX县区物价局李玉业(已发表于临沂日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
作为价格部门更是责无旁贷,价格工作服务于新农村建设,面临着任务重、范围广、基础弱的现状,如何理清思路,明确做法,是我们价格部门必须认真思考和探讨的重大问题
为了深入了解我县农村工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5月8日至5月15日,中心抽调部分人员,深入到店头、大兴、蛟龙等乡镇,结合物价部门实际,围绕如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展开调研活动,就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农村价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改进管理的具体意见,广泛听取了镇、村干部和农民等不同对象、层面的意见、建议,通过倾听广大农民干部群众的呼声、问计于民,掌握了一些第一手资料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总揽全局、高瞻远瞩的重大战略决策,是适应潮流深得民心的历史选择,更是加强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举措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要求,为解决“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
我们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是发展
就我县来说,近年来县委、县政府1围绕“三农”问题,调整农业结构,培育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全县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农民收入稳步提高
但是,当前我县的农业和农村经济仍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清除,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
从调查情况看,大部分村仍是传统的小农经济,特色农业不突出或规模较小,支柱产业不明显,农民收入增长缓慢
因此新农村建设要取得第1页共6页成功,要结合各自实际,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