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设计的管理,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设计是指根据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的需要,对工程建设构配件与制品、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和装置等编制的通用设计文件,以及为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推广使用所编制的应用设计文件
第三条标准设计是工程建设标准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第四条四川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包括印刷件和光盘)是标准设计技术的载体
本办法无特别说明的,标准设计与标准设计同义
第五条对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设计、或虽有但不适应四川省工程建设需要的,可以制订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设计图2集
省标准设计图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技术规定,积极引导和推广“四新”技术的应用
第六条标准设计按其应用广泛程度和技术成熟程度分为通用图集和推荐图集
第七条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设计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统一发行,四川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并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制定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设计工作的规划、计划、标准设计体系及具体实施办法;(三)承担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设计和行业标准设计制订、修订等任务;(四)组织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设计的编制、出版、发行、宣传推广和实施监督;(五)负责组建标准设计专家库,加强队伍建设
(六)负责我省工程建设企业标准设计的备案
第八条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工作经费可以从财政补贴、科研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