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概念、本质和基本原则第一页,共四十页
一、经济法概念(一)经济法正名1、各种解释经济’s法:大经济法说经济法律法规:经济法规说经济和法经济of法第二页,共四十页
2、学界和实务界的非正常现象第一,起初研究经济法的多为民法学者;第二,墙内开花墙外香;第三,李逵与李鬼经济审判经济审判庭第三页,共四十页
经济审判庭1979年《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辖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经济审判庭
1983年,《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设立经济审判庭
受案范围:经济纠纷、经济犯罪、涉外经济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机构改革,撤销经济审判庭,建立大民事审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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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审判庭错误的观念下建立的一个错误的组织
撤销更是一错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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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义的方法1、概念总是存在缺陷,只能反映事物的概貌,从不同角度可以作出不同定义,故理解比概念更重要
2、概念提炼方法第一,问题定位;第二,部门法概念的“定义公式”
种差+属种差:调整对象(社会关系);属:法律规范的总称第六页,共四十页
属法律规范的总称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法律规范与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关系
教材第50页:“法律规范的总称”不妥;教材第45页:“经济法规说”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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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规范性法律文件:在一般情况下,针对一般对象发布的能够反复适用和普遍适用的抽象的法律文件,即通常所说的广义法律,有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渊源形式
第一,规范性法律文件由什么构成
第二,在制定法国家,任何部门法都是由数量众多的法律规范构成
因此,部门法就是“法律规范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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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部门法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