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概念、本质和基本原则第一页,共四十页。一、经济法概念(一)经济法正名1、各种解释经济’s法:大经济法说经济法律法规:经济法规说经济和法经济of法第二页,共四十页。2、学界和实务界的非正常现象第一,起初研究经济法的多为民法学者;第二,墙内开花墙外香;第三,李逵与李鬼经济审判经济审判庭第三页,共四十页。经济审判庭1979年《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直辖市和省、自治区所辖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经济审判庭。1983年,《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设立经济审判庭。受案范围:经济纠纷、经济犯罪、涉外经济。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机构改革,撤销经济审判庭,建立大民事审判格局。第四页,共四十页。经济审判庭错误的观念下建立的一个错误的组织。撤销更是一错再错!第五页,共四十页。(二)定义的方法1、概念总是存在缺陷,只能反映事物的概貌,从不同角度可以作出不同定义,故理解比概念更重要。2、概念提炼方法第一,问题定位;第二,部门法概念的“定义公式”。种差+属种差:调整对象(社会关系);属:法律规范的总称第六页,共四十页。属法律规范的总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法律规范与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的关系?教材第50页:“法律规范的总称”不妥;教材第45页:“经济法规说”不对!第七页,共四十页。法律规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规范性法律文件:在一般情况下,针对一般对象发布的能够反复适用和普遍适用的抽象的法律文件,即通常所说的广义法律,有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渊源形式。第一,规范性法律文件由什么构成?第二,在制定法国家,任何部门法都是由数量众多的法律规范构成。因此,部门法就是“法律规范的总和”。第八页,共四十页。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部门法之间的关系?某一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具体法律规范,性质可能不统一。部门法则是同种性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因此:第一,规范性法律文件与特定部门法之间一般不具有对应关系,部门法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第二,某一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可能包含多个部门法的法律规范。第九页,共四十页。例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章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章对存款人的保护第四章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第十页,共四十页。(三)经济法的含义关键是调整对象,教材观点是纵横统一。纵向: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横向:组织管理性的流转与协作关系。1、经济管理:公共经济管理,经济行政;2、维护竞争关系:正常竞争体现在经营与交易过程中,由民商法调整;从事反竞争行为时,经济介入。经济法是“二次调整”(同一种行为可能接受两个部门法的调整)。3、流转协作:流转(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协作(政府间)。第十一页,共四十页。(四)反思经济管理:范围太广,维护竞争也是管理;协作:政府间在经济领域的协作,都具有管理属性;流转:政府参与市场交易,要么是为了购买普通物品要么为了实现管理经济的目的,或者两种目的兼而有之。如果是普通的购买行为,没有管理目的,无须经济法调整。只有政府交易行为专为或兼有管理目的时,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正因如此,教材使用的是“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协作关系”。因此,教材所界定的三种关系,都具有管理属性,实际上都是“经济管理关系”,不宜并列。第十二页,共四十页。重新界定:问题定位下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市场失灵救治,导致经济法产生。微观:滥用信息优势+垄断或不正当竞争—行为与结构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宏观:公共物品缺失、外部性—产业失衡(结构失衡)—总量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经济法是调整市场规制关系与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十三页,共四十页。市场规制关系一般市场规制、特别市场规制。一般市场规制法:解决信息偏在问题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