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2011年济南第一页,共五十八页
第一章总则(共5条)第二章资格许可条件(共6条)第三章资格许可程序(共7条)第四章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共4条)第五章监督管理(共13条)第六章附则(共4条)附件:1
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分类分级表2
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基本条件3
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考核年度业绩要求4
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许可条件鉴定评审报告5
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共6章、39条、5个附件第二页,共五十八页
第一章总则(共5条)第一条为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格许可工作,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与安全性能,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目的规范安装改造维修资格行政许可工作;明确对取证单位的监督管理要求;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及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与安全性能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
第三页,共五十八页
第二条凡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机电类特种设备(以下统称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单位(以下统称施工单位),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并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取得电梯维修的资格许可
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流动式起重机、赛车类游乐设施等以完整成品出厂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不适用于本规则
从事上述施工的特种设备制造单位,也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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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范围凡从事满足《条例》第八十八条定义的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