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严厉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客运出租市场环境,维护广大运输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全县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一)重点打击非法从事出租车客运的经营行为,特别是有组织的非法经营团伙
(二)重点治理主要线路、车站、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非法营运车辆
(三)严厉查处节假日特别是春运等客流高峰期间的非法运营行为
(四)重点查处为“黑车”充当保护伞的不法人员
三、工作安排专项行动从20XX年12月10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0日至12月19日)1
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采取张贴标语、发布公告、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以及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经营车辆
做好调查摸底
各相关部门要以主要线路、车站、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非法经营车辆经常活动的区域为重点,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尽快查清非法经营行为的基本情况,获取翔实的第一手材料,明确打击重点,为专项行动做好准备
(二)治理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12月20日)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县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治理联合执法队,采取定第1页共3页期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三)治理总结阶段(20XX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认真总结治理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及工作成效,着力研究建立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和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防止非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