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1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我省将于2010年全面启动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根据教育部2003年3月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川教[2010]28号)和《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精神,为了确保我省高中音乐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结合我省音乐教学实际特制定出《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音乐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部分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理念与课程目标一、课程理念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改革是基础教育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03年3月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精神(试用)》等文件精神,体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确立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基本理念,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符合高中课程改革及素质教育要求,体现时代性、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的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为每个高中学生终身学习奠定坚实的音乐文化基础
我省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改革和实验应面向全体学生,以音乐审美教育为核心把音乐教学作为师生共同感受、鉴别、表现、创造、评价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关注高中学生的音乐经验和音乐需求,努力发展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
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培养兴趣爱好;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增强创造意识;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
这一理念框架与义务教育阶段的理念基本一致,体现了与义务教育阶段衔接的连续性特别强调“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既是对理念的具体阐述,又揭示了高中阶段的音乐教育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延伸与发展,同样也是高中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
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理念确立了以音乐审美体验为主的音乐教学方式,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聆听、体验、比较、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