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考核办法》及《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10]14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以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考核评分细则(2010年度)》、《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十百千示范工程”“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达标情况考核评分细则(2010年度)》(两个评分细则合称《考核评分细则》)已经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印发你们,作为“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年度考核评定依据
接本通知后,各地应按《考核办法》、《考核评分细则》规定,认真对照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和达标情况,查漏补缺,及时整改,以确保全面完成“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年度目标任务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O一O年十月十一日附件:1、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考核办法
doc2、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四化”达标考核评分细则(2010年度)
doc3、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考核评分细则(2010年度)
doc附件1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市十县百镇1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考核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川委发[2009]15号)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引向深入,按照《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川委办[2009]2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一)经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列入年度“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