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结合四川实际,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就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出十项明确规定:一、改进调查研究
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要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多到困难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方去,多到基层单位和群众中间去了解掌握真实情况
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
到地方调研时,省直部门、市(州)参加人员均不超过3人,县(市、区)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参加
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处置突发事件和组织抢险救灾按有关规定执行
统筹安排调研活动,尽量不同时到同一个地方
坚持轻车简从,尽量安排集体乘车,原则上安排1辆中巴车
到交通条件差的地方安排越野车,但要从严控制随行车辆
二、联系帮助基层
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市(州)、1个县(市、区)、1个乡镇、1个村、1至2户贫困户,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当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
三、精简会议活动
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
1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会议,能以文电等方式部署或以新闻媒体通告的,不再召开会议
全省性会议多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省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
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
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颁奖、揭幕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会议活动一般不安排接见代表并合影
四、精简文件简报
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
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