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部档案管理规定公司会计部档案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部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一会计档案的分类:〈一〉会计档案包括纸制档案和计算机存储介质,分类如下: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2.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二〉其他会计资料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工资表、合同书、增值税抵扣联、发票存根联、统计报表、进口付汇核销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其他应保存的会计核算资料。〈三〉文件资料类。包括收到的公司外部、内部文件资料、荣誉资料。二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规定1.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会计档案、资料、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2.档案移交须编制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三份,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各存一份。3.各会计人员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审计结束后,装订好自己经管业务的正式帐簿移交档案室保存。总帐报表会计员在当月报表完成后一周内将当月凭证移交档案室。4.已执行完的合同由会计员移交归档,每年移交一次。5.收到的外部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会计员可保存复印件。6.公司内部发布的书面文件由档案管理员收集整理按年装第1页共14页订保存,电子版的按年保存在磁盘上。7.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管理员应会同会计人员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并做好拆装记录。8.档案入库后,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做好案卷目录登记工作,并按分类统计档案数量。档案管理员定期将档案目录发布在共享文件下,以便查阅。档案目录做好备份。9.会计档案按会计类型分类进行保管。10.档案管理员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一个季度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三会计档案查阅、出借、复制规定1.会计档案的查阅、出借、复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2.对公司会计档案公司查阅、借出、复制、原始附件的换取必须经会计部经理批准,必要时由总会计师批准。3.公司财会人员查阅会计档案和资料,经办理登记手续后由档案管理员提供利用。公司其他人员需要的资料,由相关会计员查阅提供。4.公司财会人员因工作需要借出会计档案时,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如仍需继续使用,应办理续借手续。公司其他人员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会计凭证、机密文件一律不外借给财会人员以外的人员。5.公司会计档案不对外单位人员提供利用。如有特殊需要,外单位人员需查阅资料,应持单位介绍信,经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由档案管理员陪同查阅。会计档案一律不对外单位人员出借。6.查阅会计档案时,查阅人如需复制资料,必须经批准办理复制登记后方可复制。7.因特殊情况需抽换原始凭证,须留有被抽换单据的复印件,并做好登记。8.查借会计档案和会计资料,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严禁携带档案资料进入公共场所,以防丢失泄密。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资料,严禁在会计档案资料上涂画、第2页共14页涂改、折叠、污损。严禁拆封和抽换原件。四会计部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1.财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2.会计档案管理员调动或更换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对损坏和丢失会计档案者,要查清原因,进行处理。3.会计档案和其他会计资料在会计部档案室保管三年,保管期满按公司中心档案室管理规定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移交公司中心档案室保存。移交时应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等内容。交接时,应按照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会计部经理或办公室主任监交。交接完毕,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4.会计部档案室是集中储存档案资料的场所,不得在库房内存放非档案用物品及进行其他活动;库房门窗关好,每天档案管理员要进行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