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是局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明确各自负有的重要领导责任的制度,是全局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履行的职责
第四条实施本办法必须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纪检组组织协调,各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与分工第五条局党支部成员、副科以上干部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承担以下责任: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部署,执行中央纪委及盟委、行署的有关决定、决议和指示,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认真研究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制定和实施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计划、方案
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党纪和法规,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三、履行监督职责,对委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自律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支持和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查处党员、干部及所属单位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纠正不正之风
五、完XX县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第六条局党支部对全局包括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负责,在党支部领导下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
第七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是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第1页共3页责任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八条纪检组负责副科以上干部的廉洁自律和纠正不正之风及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工作
第九条纪检组、机关党支部共同负责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十条办公室负责管理控制各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