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英语四级、大学英语六级、大学俄语四级、大学俄语六级考试及英语应用能力测试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各学院:2012年6月大学英语四级、大学英语六级、大学俄语四级、大学俄语六级及英语应用能力测试开考在即,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平稳进行,现对参加考试的考生做出以下要求:一、参加考试时所需携带的物品请考生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自备考试所需两节5号电池、2B铅笔、碳素笔或黑色钢笔等考试必用物品应考
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为:(1)居民身份证原件;(2)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原件;(3)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4)二代身份证领取凭条原件(加盖派出所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准考证丢失者,必须由学院出具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学院证明于6月15日北京时间18:30-19:00到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补办
二、参加考试时不允许携带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允许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2
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3
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
对于携带以上物品进入考场的,不论其在考试过程中是否使用,均按作弊处理
考试期间,学校将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积极联合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对考场环境进行监测,采取人防和技防并举,使用屏蔽设备和金属探测仪,加强对替考、高科技及通信工具作弊的防范和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和打击有组织的集体作弊行为
考试是对考生综合素质的一项考核,学校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切勿轻信网上各种涉考谣言及诈骗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并希望广大考生珍惜学习机会,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和要求,远离作弊
新疆大学教务处2012年6月11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