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会议制度一、会议制度1、市社党委会议由市社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列席记录
必要时,可召开有关人员扩大会议
2、会议需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3、市社办公室必须于会前2天将会议议题及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知与会人员
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以例外
4、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5、会议由书记或受书记委托的副书记主持
6、办公室主任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起草会议纪要,由书记签发
年末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按时间顺序整理归档
7、党委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如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请假,会议记录要注明缺席原因
8、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议事范围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举措及实施情况
2、研究确定全市供销社年度发展规划、工作思路、重大措施、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方案
3、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稳定工作等重大事宜
4、市社党委管理干部的选拔、任免、奖惩和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成员的推荐及干部离退休事宜
5、市社直属党支部发展党员的审批事宜
6、对违纪党员、干部初核、立案、调查、处分意见
7、向上级党委报批的重要请示、报告市社以上各类先进集体、个人名单及其他重大问题
8、其他需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议题及议事规则1、会议议题,由书记提出
其他党委成员如有需要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应事先向书记提出,经书记同意后列入议题
2、与会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要就会议议题进行认真考虑,第1页共2页必要时形成书面材料,特别是与成员个人分管有关的事项,必须事先作充分调研,形成主导性意见或建议,在会上提供足够的情况、资料,作为决策依据
3、与会人员发言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态度明朗
4、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对于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按《党章》规定的原则和方式形成决议
四、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