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工作意见为积极引导全区企业增强信用(合同)观念、改善信用(合同)状况,提升企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全面打造“诚信*”的新形象,现就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培育发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制度保证、分步实施”的要求,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为载体,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全面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构建“诚信*”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确认活动,达到在内部建设上,引导企业加强信用自律,建立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制度,落实信用责任,强化信用考核;在外部监管上,建立和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信用征信和信用查询系统
力争在三年时间内,在全区范围内发展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3户,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8户,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50户,使全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数达到企业法人数的20%以上,为全面促进企业整体信用水平的提高和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增强发挥重要作用
三、方法步骤1、宣传发动(1)在《*日报》〈工商专版〉开辟“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之窗”专栏、大力宣传《合同法》、《XX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XX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案例,引导广大企业、企业负责人及其员工增强“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意识
(2)由各街道牵头,区工商分局具体负责,召开辖区内企业负责人会议,制订培育发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三年工作计划,坚持一年培植、二年规范、三年提高的总体要求,坚持标准,做到成熟一户、发展一户
(3)印发《争创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宣传资料,公开申报第1页共3页条件、考核标准及其申报与考核的工作程序以及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优惠政策,使争创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变为企业的自觉行动
(4)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