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暂行办法为切实加强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旅体事业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针对我局机关党员的实际情况,党总支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将机关党员管理细化为教育培训、义务履行、业务工作开展、承诺奉献等四大项十八小项,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创新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具体操作如下:一、积分办法(一)党员教育培训(25分)1
党员积极参与政治理论教育培训,自觉学习政治理论
全年参与各级组织的集中培训不少于5次,或不少于总培训次数的80%
全年记写学习笔记不少于3万字
全年撰写学习心得或体会文章不少于6篇
全年撰写党建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5分)(二)党员义务履行(25分)1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密切联系群众,能按照“三项”服务要求,积极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善于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遇事同群众商量,能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奉献精神,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能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5分)(三)业务工作开展(25分)1
个人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并能积极抓好实施
积极参与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并认真抓好落实
能按时限高质量完成第1页共3页分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