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司法卷三《民事诉讼》备考模拟试题及答案11.某法院对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纠份案件作出了判决,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均未上诉。后该法院发觉判决书将支付房租数额10000元误写成了1000元。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A.作出补正错误的裁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B.通知收回判决书,重新制作判决书C.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争论打算重审D.裁定撤销判决书,重新制作答案:A解析:依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6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中的笔误是指法律文书的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一款第(七)项,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适用裁定。此题题干中供应的事实就是判决书产生笔误的事实,此题提出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判决书中的笔误。因此,正确的选项是A、B、D选项表达的推断是,通过新判决书来补正原判决书中的笔误,与《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不符,因此,B、D选项为错误选项。C选项表达的推断是判决书中的笔误要通过再审程序来补正。就C选项所涉及的法院启动的再审程序,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的规定,其适用条件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依据民事诉讼法理,再审程序是本钱相对昂扬,因此,应当慎用的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所规定的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187条检察院抗诉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177条中所规定的“确有错误”应当是指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诉讼程序方面的错误,不包括判决书中的笔误。因此,选项C也是错误的。2.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关于管辖问题的哪一项表述是错误的?A.适用催促程序的案件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B.按级别管辖权限,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其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C.协议管辖不行以变更级别管辖D.涉外民事诉讼中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答案:B解析::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因此,高级人民法院无权管辖其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这属于人民法院的权限。因此,选项B的表述是错误的。选项B是此题应选选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债权人恳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可以向在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因此,选项A的表述是正确的,不是此题应选选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宅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宅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C选项表述正确,不是此题应选选项;D选项考察的是对《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5条的理解和把握。《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5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和其次百四十四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244条是对我国民事诉讼中专属管辖的规定,其中,《民事诉讼法》第34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纠纷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涉外民事诉讼中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表述是正确的,D选项非此题应选选项。3.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展法律监视。以下哪一种情形属于人民检察院进展民事检察监视的范围?A.陪审员丁某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承受当事人礼金1000元B.证人马某承受当事人礼金2000元并提出了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C.法官周某就某仲裁案件向仲裁员供应了对该案件当事人红星公司有利的询问意见,红星公司以询问费名义付给周法官6000元D.法官陈某长期为某公司免费做法律参谋答案:A解析:在我国,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监视的途径是民事抗诉。这道题考察的其实是,检察院可以提起民事抗诉的范围。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87条,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