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遵守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各层级、各系统、各部门、全员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有效明责任、防风险、卡红线、守底线、筑防线、遏事故
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由项目部党工委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参建员工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四条项目部和分部工会工作委员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部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第五条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负责建立健全项目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组织机构,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