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XX市行政问责规定》体会2月27日下午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学习了《XX市行政问责规定》,通过学习对《XX市行政问责规定》有了更加深刻和明确的认识,可以说《XX市行政问责规定》不仅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对问责制的定义,还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范围和执行程序,有效的保障了今后行政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由于错误的行政决策、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
下面就《XX市行政问责规定》谈一下我的几点学习体会:一、《XX市行政问责规定》是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XX市行政问责规定》是一套较为完整的责任体系,它不仅仅局限于行政部门内部的上下级之间和各级政府逐级追究各级官员的责任,在本责任体系中,公众也同样有权利追究各级政府的责任,这样确保了责任体系中没有缺失的环节
宪政体制下的责任政府的首要责任就是对其所作的一切,就与国家相关发生的一切,向公众有所交代
所以,本问责制度,不仅包括对渎职官员的惩罚,更要求政府对公众有所“交代”
对公众没有交代的官员同样是不符责任的官员
本问责规定让掌握公共权力政府官员对其行动负责
简而言之,本《XX市行政问责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彰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二、《XX市行政问责规定》有严格的职责划分
问责的前提是在不同的部门与官职之间有严格的职责划分,并以宪法和法律来规定何种官员所负何责,谁来问责,何人依何种程序判定官员失责
不能确定谁承担什么责任,又如何追究责任
《XX市行政问责规定》不仅确定责任,而且确定了谁来追究责任,有了透明合理的判断依据
《XX市行政问责规定》第五条至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行政问责的范围,无论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指示方面,还是从执行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这样的规定也更加有利于政府的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XX市行政问责规定》使政府更加透明,政务更加公开
问责的前提是公开与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