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代会代表常任制的初步实践为探索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近年来,我们从睢宁实际出发,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在全县试行了“镇党代会代表常任制”,充分发挥镇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参与监督、议事、决策等作用,让党代表按照党章的要求,更加充分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权利,取得了初步成效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选好代表,奠定党代表作用发挥的基础选好党代表,是实行党代表常任制的首要条件和党代表作用发挥的重要保证
为此,全县各镇党委在党代表的选举上,严格按照党章和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到选举程序操作规范,选举方式大胆创新
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反复酝酿讨论,采取群众推荐、党员推荐和党组织推荐,党员群众评议、组织考察评价,候选人名单分别在选举单位公示的方式,按照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差额选举
通过上述方式,全县16个镇共选出1800多名镇党代表,这些党代表政治思想觉悟、议事议政能力和“双带”本领都比较高,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为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赋予职责,明确党代表作用发挥的内容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结合睢宁实际,我们赋予了镇党代表新的职责:平时注意调查了解镇党委对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召开党代会年会时,听取并审议镇“两委”年度工作报告;参与讨论本镇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及时传达和宣传镇党委作出的各项决定,带头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对全镇所有选举单位三个文明建设、党的建设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监督评议镇党委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作风情况,尤其是勤政、廉政的情况;广泛听取和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如实地向党委反映社情民意,并协助党委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等
三、建章立制,规范党代表作用发挥的方式第1页共3页一是党代会年会制度
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