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概念的学与教(摘自人教网“理论与实践”)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单位
由于概念的存在和应用,人们可以对复杂事物作简化、概括或分类的反映;由于概念是在揭示了经验的内在联系,获得了事物的本质特征以后形成的,所以概念增加了经验的意义
概念将事物依其共同属性而分类,依其属性的差异而区别,因此概念的形成可以帮助学生了解事物之间的从属或相对关系
概念也可以使人们在没有直接经验的条件下获得抽象观念,而这些观念可以用于新的情景分类,也可以用作同化或发现新知识的固着点,同时,概念之间也可以组成具有潜在意义的命题,因而概念的学习是最重要的学习课题之一
一、概念学习概述1
概念的定义概念是哲学、逻辑学、心理学等许多学科领域的研究对象
由于研究角度的不同,因而各学科对概念的理解也有差异
例如,哲学中把概念定义为人脑对事物本质特征的反映,而心理学则把概念与人类的分类行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例如,行为主义者认为概念是有机体对相似刺激物或同类刺激物作出共同反映的能力,这种解释对初级的具体概念比较适宜,但它没有指出概念应该抽象出事物的本质属性;认知心理学则把概念定义为“符号所代表的具有标准共同属性的对象、事物、情境或性质”,这里的符号主要是指具有一般意义的词
例如,看到“圆”这个词,人们的脑子里立刻引起一般的圆的表象,它不是指某一个具体的圆,而是指抽象的圆,世界上并不存在这种离开具体圆的抽象圆,这时,“圆”这个词就代表了一个概念
现代认知心理学认为,概念具有发展性,随着知识结构的不断完善,学生对概念的理解就从具体水平向抽象性水平发展,从日常概念(有时这种概念是错误的)向科学概念发展
概念通常包括四个方面:概念的名称、定义、例子和属性
以概念“圆”为例,词“圆”是概念的名称;“到定点的距离等于定长的点的集合叫做圆”是概念的定义;符合定义特征的具体图形都是“圆”的例子,称为正例,否则叫反例;“圆”的属性有:是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