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局“六五”普法工作总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十二五”工作规划,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础、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水平、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根据省民委(省宗教局)《关于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苏民宗发[2011]30号)以及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锡委发[2011]64号)精神,结合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工作系统的“六五”普法规划。规划出台以后,我局认真《规划》的具体要求和部署,全面动员,人人参与,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普法活动,取得了一点成效,现结合中期考核检查的要求将工作总结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族宗教“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制定并组织实施民族宗教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成效。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相应成立了“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工作制度。(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和激励监督机制。(三)强化考核评价。市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整体工作考核内容,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检查落实,不断总结提高、推广典型经验,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在平安、和谐、模范创建第1页共9页考评体系中,加大法制宣传的比重,在团体述职述学考核测评中,加重对法制学习、实践的要求。二、强化基础保障,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工作有效展开(一)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普法工作全参与。市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安排落实了相应的专项经费,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利用各项社会资源,组织民宗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投入到普法行列,对广大信教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二)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普法工作全覆盖。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加强普法骨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利用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直报点队伍、民族宗教工作村(社区)级协管员队伍、信教群众骨干队伍和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等四支队伍,在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隐患排摸及信息报送工作的同时,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三)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普法工作全知晓。及时编发了普法资料,制定了《xx市未经批准场所(寺庙)治理宣传手册》及《xx市未经批准场所(寺庙)治理工作手册》等。印发了《宗教房产拆迁政策法规宣传手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法规选编》等。下发了国家宗教局编印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学习书本及《XX省民族工作文件资料选编》。证订了《民族法规政策知识读本》、《宗教工作法律知识答问》等书籍。利用宗教活动时机、法制宣传月(周、日)、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周末大讲堂等时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扩大社会知晓度。三、创新工作措施,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抓好自身普法教育。局党组、中心组在制订年度的学习计划时,安排了不少于10学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和讨论并认真做好记录。在学习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将专业法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保证学习时间、内容落到实处。在机关内部通过发放学习资料、看录像片、集中学习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先后组织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并印发了《xx市民宗局内控体系建设文本》、《xx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审批事第2页共9页项办理指南》和《xx市民宗局窗口工作手册》,局全体工作人员人手一本,并组织全体机关人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