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暂行)各学院团总支:为具体实施《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依据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章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第一条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类包括: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活动,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校、院二级各类科技节(周),学术科技类报告、讲座等。第二条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组织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包括“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程序设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精英杯”基础学科竞赛、学院组织的基础和专业课程竞赛等。第三条科技成果的内容包括: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有内部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学年论文、科技论文),各种专利产品、软件、课件开发转让等。第四条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收录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鉴定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和转入学校的转让经费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的开发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分成部分经费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的技术成果鉴定,以校级以上组织的专家鉴定会上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第五条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及项目开发所得分值表:项目目级别获奖等级或排名分值学术科技竞赛及学科竞赛国家级特等奖或第一名6分等级奖、单项奖5分优胜奖或鼓励奖4分参赛者3分省级特等奖或第一名5分等级奖、单项奖4分优胜奖或鼓励奖3分参赛者1.5分校级特等奖或第一名2分等级奖、单项奖1.5分优胜奖或鼓励奖1分参赛者0.5分1院级特等奖或第一名1.5分其它奖1分参赛者0.2分“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计划竞赛获奖者,在以上各相应获奖等级得分基础之上增加1分;参赛者增加0.2分。类别和等级分值学术论文国内一级学术刊物第一作者5分二级学术刊物第一作者3分其它正式学术刊物第一作者2分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第一作者1分专业性专题报告或调查报告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以下作者得分值,以各级第一作者得分,依次减0.5分,至0.5分止。专利发明专利第一专利人6分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专利人5分外观设计专利第一专利人4分专利转让第一专利人5分第二专利人以下专利人得分值,以各级第一专利人得分,依次减1分,至1分止。技术转让第一转让人5分开发转让第一开发人4.5分一般性研制第一研制人4.5分第二权利人以下权利人得分值,以第一权利人得分,依次减0.5分,至0.5分止。第六条科技节(周)指由学校、学院正式组织的,有一定时间跨度、由一系列学术科技类相关项目构成的学术科技文化活动。参与者以获得科技节(周)组织的各类竞赛、各类奖励等级为依据申报学分,记分标准参照第五条竞赛类评分标准执行。第七条参与学术科技类讲座、报告等活动,每参加一次并撰写1500字以上总结性专题报告的记0.3分。参加学术讲座、报告的认证由活动组织者负责提供。第二章文体竞赛及校园文化活动第八条文体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组织的各种文化、艺术、体育竞赛。第九条校园文化活动包括面向学生开展的全校(院)性人文、艺术类讲座、报告、演讲、征文、辩论、展览、书画、摄影、文化艺术节、重大文艺演出等活动,学生发表文章(作品),参加大学生艺术团以及其它学生社团等。第十条文体竞赛活动分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按照活动等级和获得奖项给予相应学分。集体项目的分值与个人项目同等记录。2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文体竞赛所得分值表:项目级别获奖等级或排名分值文化艺术体育竞赛国家级特等奖或第一名5分等级奖、单项奖4分优胜奖或鼓励奖3分参赛者2分省级特等奖或第一名4分等级奖、单项奖3分优胜奖或鼓励奖2分参赛者1分校级特等奖或第一名2分等级奖、单项奖1.5分优胜奖或鼓励奖1分参赛者0.5分院级特等奖或第一名1分其它奖0.5分参赛者0.2分第十一条参与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