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总支部选举办法中国共产党20XX总支党员大会选举中共XX市20XX总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20XX年7月2日中共XX市20XX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通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xx复[20XX]23号批复,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机关党总支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20XX总支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程序的确定由区联社党总支负责
总支书记由总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机关党总支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
四、中国共产党20XX总支委员会应选委员名额为5名,6名候选人的差额为1名
五、党总支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上届党总支委员会提出,经广大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经xx区级机关党工委批准,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党总支委员的正式选举,采用浅红色选票
选举时,参加会议的实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直到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如仍未取足名额,则不再进行选举
七、党员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相应第1页共2页的符号栏内划“ο”,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请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姓名相应的符号栏内划“ο”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