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不合格党员处置方案范文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党组织不合格党员处置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为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畅通党员队伍的“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精神,就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党内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为标准,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严肃处置、强化管理”的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力求疏通党员队伍的“出口”,完善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基本原则1.坚持教育为主,处置为辅,立足教育转化,使党员深刻认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思想觉悟,积极整改。2.坚持走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群众评议不合格党员,使处置结果符合群众意愿,体现群众要求。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分析为参考,以定性分析为依据,集中大多数党员的正确意见,保证处置结果客观公正。4.坚持严格执行政策程序,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手续完备,处理恰当,经得起检验。三、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一)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二)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第1页共5页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三)党性原则丧失,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公开扬言退党;(四)大局意识缺乏,不支持、不配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恶意阻挠重大项目建设;(五)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六)法制意识不强,严重违反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机关企事业单位文明规范;(七)组织纪律散漫,按照“一带五制”文件规定,党员积分制考核中一年各月平均分59分以下、一年累计3次月得分59分以下或连续三个月不参加党日活动、一年累计6个月不参加党日活动、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八)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九)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沉迷低级趣味,参与“黄赌毒”,生活作风不检点。(十)廉洁自律不够,恶意拖欠国家、集体资金,贪图享受、铺张浪费,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谋取个人利益。四、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方式处置不合格党员,应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原则,采用以下五种方式处理:1.限期改正。本人有继续留在党内的强烈愿望,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行动,取得党内外谅解的,可给予限期改正机会。限期改正的时间一般为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到期未改的,予以劝退或除名,不再延长时间。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照纪检机关制定的有关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及时处理,不能用限期改正代替党纪处分。第2页共5页2.劝其退党。凡是被评为不合格而又不愿意改正的党员,应当劝其退党;本人虽然要求留在党内,但经多次教育无效的,应劝其退党;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经过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应劝其退党。3.退党。本人无改正愿望,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不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纪律约束而主动要求退党的,同意其退党;对要求退党的党员,一般应同意其退党,对应受开除党籍处分而提出退党的,不能按退党处理,仍应开除党籍。4.劝而不退除名及自行脱党除名。凡是被评为不合格而又不愿意改正的党员,应当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