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文件天大校研〔2010〕6号签发人:钟登华关于发布《天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为使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适应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学校对《天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天大校研〔2009〕1号)进行了修订,经2010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天津大学二○一○年八月三十日(联系人:任欣荣;联系电话:27401315)主题词: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共印3份)天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0年8月30日印发2附件天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奖学金的设置和管理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组成部分,为使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适应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对《天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天大校研〔2009〕1号)进行修订
本办法旨在建立以科学研究为导向的导师责任制和与之配套的导师资助制,完善评选和奖励机制,优化培养过程和提升培养质量
第二条适用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含MBA、MPA、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等方面的开支,其资金来源主要由国家下拨经费、学校投入的培养经费和导师科研项目中配套的资助经费三个部分构成
研究生奖学金不包括由企业或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金等方面的奖励或资助
第四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公室,3设在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各项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第二章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及有关配套措施第五条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学校设置了四个等级的奖学金体系
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被确定取得硕博连读生资格后,可享受博士三等奖学金,具体标准参见本管理办法第三章
硕士研究生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