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NO甘肃良恒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天合商贸城招商出售合同书甘肃良恒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天合商贸城★商品房销售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甘肃良恒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6229222100012企业资质证书号:甘建房(开)6220071398法定代表人:马成良委托代理人:张庆贺马海林联系电话:0930-55856681313930036813042912233买受人:———————————————【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取得位于和政县环城东路东侧,编号为和国用(2008)第25号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规划用途为商业综合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
★天合商贸城★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为和政天合商贸城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和城建【2007】第007号,施工许可证号为_622900200805194001_____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和政天合商贸城:第____幢_____号房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平方米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