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律师收费标准行业指引(2014版)征求意见稿为促进我市律师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并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更好地保障律师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律师收费的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我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在天津市登记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各类法律服务工作,按照本指引收取法律服务费用
一、收费方式1、律师收费分为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以及协商收费等四种方式
2、全部律师业务可采取计时方式或协商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采取协商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可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及执业风险等因素协商具体收费数额
3、业务简单、标的额较小的律师业务可以采取计件方式收费
二、案件代理收费(一)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3000—12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诉讼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具体收费金额不低于如下比例:(1)100000元以下(含100000元)的部分12%,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2)1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8%;(3)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6%;(4)1000001元至5000000元的部分4%;(5)5000001元至10000000的部分3%;(6)10000001元至50000000的部分2%;(7)50000001以上的部分1%
律师代理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案件以及代理仲裁案件,按照上述标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可以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0%-500%
对于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采取计时方式收取律师费,每小时收费500-3000元
(二)刑事案件1、侦查阶段:5000-10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5000-10000元/件;3、一审阶段: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