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罚没许可证年检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罚没财物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根据《XX省罚没财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XX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XX市财政局关于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14年度罚没许可证年检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范围全县范围内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各级各类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组织,均纳入罚没许可证年检范围
二、年检时间罚没许可证年检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至2014年3月18日,逾期不再办理
(一)2014年2月18日至3月5日前为填写资料、提交材料阶段
(二)2014年3月6日至3月18日前为集中审核、公示阶段
三、年检提交的材料(一)罚没许可证年检审核表
(二)罚没许可证副本
(三)财政票据购领证及罚没票据
(四)罚没财物汇总表及上缴罚没资金银行电汇回单复印件
(五)部门三定规定和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六)2013年度罚没财物台账
四、年检审核内容(一)罚没财物管理是否严格执行罚没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以及罚缴分离制度
(二)实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时,是否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罚没票据和罚没财物是否相符和登记造册
(三)行政处罚主体及程序是否合法、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法律依据等是否发生变化
第1页共2页(四)罚没物资是否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作出处理
五、年检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年检工作
同时,自2014年起,实行罚没财物申报制度,各单位每半年向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上报一次罚没财物的罚缴情况,作为罚没许可证年检依据
(二)需要申领罚没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或因机构改革使部门名称、法定代表人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罚没许可证的行政执法部门,一并在此次年检期间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