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M企业,以划拨⽅式拥有三宗国有⼟地使⽤权,⽤途为⼯业。现M企业进⾏企业改制,拟组建N股份有限公司,现经⼟地权属界定、地价评估,拟定了⼟地资产处置⽅案,并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同意以国家⼊股的⽅式处置该三宗国有⼟地使⽤权。问⼟地资产处置后,该办理什么⼿续?应该注意什么?参考答案:1、三宗⼟地应该分别办理⼟地使⽤权变更登记⼿续。权利⼈由M企业变更为N股份有限公司;⼟地使⽤权类型由划拨变更为作价⼊股。应该注意以下问题:(1)、变更登记申请期限:签订⼊股合同之⽇起30⽇内;(2)、申请⼈为N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及法⼈代表;(3)、三宗地分别申请⼟地使⽤权变更登记。2、应该提交的材料:(1)、⼟地使⽤权变更登记申请表;(2)、N股份有限公司法⼈证明、《⼟地登记法⼈代表⼈⾝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份证明;(3)、公司审批机关的批准⽂件、⼟地使⽤权处置⽅案批准⽂件及⼟地管理部门与N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委托合同;(4)、⼟地估价备案材料;(5)、原《国有⼟地使⽤证》;(6)、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证明;(7)、委托代理的应该提交⼟地登记委托书及代理⾝份证明等。3、权属审核要注意的问题:(1)、对申请⼈的审核。要注意申请⼈是新设的N股份有限公司,且申请⼈必须与公司审批机关的批准⽂件、⼟地使⽤权处置⽅案批复⽂件⼟地使⽤者⼀致。(2)、对⼟地权属来源⽂件的审核。要着重对公司审批机关的批准⽂件、⼟地使⽤权处置⽅案批准⽂件以及⼟地管理部门与N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持股合同进⾏审核;(3)、对使⽤期限的审核。要注意出让年限是否符合⼟地使⽤权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