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我县初中招生管理工作,保障我县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入学,现就做好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招生原则2018年初中招生仍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组织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按划片范围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对象2018年全县各初中招收户籍关系在本辖区内以及流入人口的小学毕业生
各学校必须确保户籍在本辖区内以及流入的所有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对在乡镇(街道)外就读的学生应登记在册,以确切了解每一位学生的去向
三、组织入学(一)本辖区户籍学生就学1、镇、镇、乡、镇所在学校要提前做好本乡镇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划片招生工作,既要考虑社会稳定又要兼顾事业发展
中学、中学招生对象为、、、(实验小学)、、、、电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之前,用抽签分组办法定校就读
街道除,,,电厂常住户籍外的小学毕业生,片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升入九都中学就读,其他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升入七中就读
城西街道除、、、(实验小学)常住户籍外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按照原划片招生规定升入六中、中学就读
(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1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认定
凡户籍属县、城西街道以外在XX县区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第1页共4页3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的必备材料:(1)县辖区内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2018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原籍户口簿、父母进城务工证明及父母在城关的居住证明
(2)非县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提供2018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原籍户口簿、父母进城务工证明及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