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石鼓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控制XX县区大班额,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特制定《2013年石鼓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二、招生工作原则实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初中按市教育局划定的服务区组织生源
三、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一)、初中1、严禁招收择校生
2、新生入学后,学校须按《石鼓区普通中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新生的编班和学籍建档工作
并按要求在XX市基础教育学籍管理及教务招生综合办公系统进行新生信息录入
3、严格控制大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
4、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要求在我区中学就读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租房协议、父母进城务工证明(有效务工合同)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向服务区范围学校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就近免试入读
凡符合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各学校不得拒收
5、切实保障残疾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小学经过确认备案的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学生,升入中学后,仍按随班就读处理
6、各类特殊学生的升学办法(1)、外地返回生的升学办法具有我区户籍从外地返回升学的小学毕业学生,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协议、租赁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等)和小学的学历证明到石鼓区教文体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回我区升学的,按就近与统筹相结合的办法升学
第1页共5页(2)、跨区生、跨地段生的升学办法a、跨区生(户口在我区,在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学校所属区(县级)范围内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