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三大因素制约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成效今天,公文素材库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
正文如下:近年来,通过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性投入、大力度推广和广泛性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导致建设力度不均衡
部分工作人员对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将是一项新的长期工作的认识不强,积极主动性不够,上级领导安排一点做一点,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部分村(社区)“两委”对公共法律体系建设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不尽理解,认为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插手村(社区)工作,干预了村(社区)的自我管理;部分群众对免费法律顾问的工作质量持保守态度,接受公共法律服务的主动性不强
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影响整体工作成效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考核评价是一个综合性很高的系统工程,需要有明确的准入制度、规范的值班机制和科学的考核体系
考核机制方面需要有明确的考核主体、有针对性的考核内容和合理的考核标准以及恰当的考核方式等
而目前大部分地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聘任、选用以及考核都比较松散,不成体系,由于村(社区)财政经费大部分都是是由区(镇、街道)两级共同承担,镇、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均是各自选任、续聘,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不利于规范全区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
另外,考核的主体是区级司法局,出现了区级司法行政机关既是提供者又是考核主体的制度漏洞,不利于将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要求落实到位
三是服务力量单一不利于调动律师顾问工作积极性
多元的力量保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性指标
以XX市为例,每个村(居)顾问费每年至少1万元,按照每个月值班一第1页共2页次,相当于800元/每次,与欠发达地区相比较已经是相对不错的费用,但是由于服务队伍较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