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发[2012]32号关于印发《天平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现将《天平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池县天平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天平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2012年清明节将至,各村(社区)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等野外用火逐渐增多,林内可燃物载量聚增,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到位,领导机构完善,职责分明,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确保全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工作要求一要加强领导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村要成立相关的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构
二要严肃纪律
1、各村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森林防火重点期(特别是清明期间),各村支书、主任原则上不得外出并必须做到24小时全天候可畅通联系,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
2、各村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即时报告制度和火情零报告制度
凡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行为
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决不能出现现场无人指挥或指挥不力的问题在火灾扑救中,必须绝对服从现场指挥长的指挥,决不允许未灭先撤,明火扑灭后无人看守火场,造成死灰复燃的现象
4、镇、村干部和巡山护林人员应负起森林防火宣传员和督查员的作用,向上山祭祖人员宣传文明祭祖方式
如回乡探亲因自身引发火警火灾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要强化督查
1、镇防火指挥部将会同镇督查办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哪个村脱岗或擅自离岗的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按相关纪律处理
2、对迟报、瞒报、“关门打火”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3、对违反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