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以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今天,公文素材库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近日,中共中央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行了修改,印发了《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对于推动市县巡察工作规范健康发展,构建巡视巡察监督立体网络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意见》,必须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组织开展好市县巡察工作,推动巡察工作在基层发扬光大、纵深发展。一、政治体检要全面新修改的《条例》和新颁布的《意见》鲜明地提出了要突出政治巡视巡察。让政治巡察的要求落地,就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握职责定位,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全面的政治体检,精准查找存在的问题,发挥好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一是要聚焦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凸显出来,通过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四个意识”“五位一体”“四个全面”和新发展理念等情况,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结合实际,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要聚焦加强党的建设。要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执行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这个根本,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解决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激浊扬清,扶正祛邪,自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第1页共3页政治生态履职尽责、作出贡献。二、问题导向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工作就是要发现和反映问题。《条例》第十五条的修改,把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作为巡视监督的范围和内容,就是坚持了问题导向。一是要树立问题意识。市县巡察机构要牢固树立“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的理念,把准确发现问题作为衡量巡察工作成效最重要的标准。二是要善于发现问题。要坚持以小见大,善于从一次谈话、一个记录、一笔账目中深挖细查,发现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六项纪律”的问题线索。要坚持以下看上,透过一般干部问题线索倒查追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进而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上查找根源。三是要坚持群众路线。要贴近基层实际,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精准扶贫、“人情风”“庸懒症”“圈子文化”专项整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等三个领域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惠民资金尤其是扶贫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滥用职权胡作为等脱离群众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问题,以及“雁过拔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等微腐败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三、巡察方式要灵活《意见》强调“确保监督质量”,对加强工作创新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把这些要求具体化、实践化,必须紧贴本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地域等特点,针对熟人社会、对镇村巡察等难点问题,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群众容易接受的工作方法,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生命力。一是方式方法要活。注重常专结合、以专为主,灵活运用巡查式、点穴式、回访式、机动式、交叉式等多种方式,发挥“小队伍、机动性、高频率”的特点,充分彰显巡察利剑威力。二是监督手段要全。要广泛收集线索信息,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检法司、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密切配合,资源共享,为巡察进驻备足“弹药”。同时,要善于运用《条例》赋予“12+n”的多种方式,第2页共3页根据巡察各个环节的不同要求,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问卷调查、查阅资料、抽查核实、调研暗访等手段,打好“组合拳”,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质量和数量。三是现代科技要用。要加快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