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会和谐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管委确定从年起开展为期三年的和谐园区建设行动
为确保和谐园区建设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原则
坚持高起点定位、规划引领;坚持园区统筹、协调推进;坚持生态优先、集约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二)工作目标
到年,实现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明显进步,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城市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考核办法和谐园区建设行动每年考核一次,第三年进行总结表彰
年终进行表彰奖励,考核分为和谐园区、和谐村庄两个层次,实行分级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设施建设、环境整治、园区管理、节能减排、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
(一)考核方式考核实行千分制,包括工作实绩(800分)、组织保障(100分)和公众满意度(100分)三部分
工作实绩进行定量考核
各项考核指标先按现状(考评年度的指标绝对值)和改善情况(考评年度较上一年度增加或减少的指标相对值)分别进行排序打分,再按照现状情况占40%、改善情况占60%的比例计算总得分
组织保障实行定性考核,主要采取材料审核和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公众满意度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
考核采取采集数据、审计核实、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
凡涉及定量考核的统计指标,以相关的统计年报为准,采用现场核实的办法
对虚报、瞒报考核材料的,一经查实,该项指标按零分计算,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考核步骤考核共分三个步骤实施,即迎接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考核,第1页共2页迎接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考核,组织对和谐园区、和谐村庄创建情况考核
其中,和谐村庄考核具体步骤如下:1、审核评分
各村庄要按考核标准报送考核材料,园区和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材料,对考核内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