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省委省政府“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的战略部署和建设“平安”的总体要求,结合“平安”建设的实际,我区自20XX年起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整体推进,注重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扎实推进“平安林区”建设,促进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健全服务,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防病虫害、防乱砍滥伐、防乱捕滥猎、防乱征滥用林地的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防病虫害、防乱砍滥伐、防乱捕滥猎、防乱征滥用林地的工作机制,把“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深入到基层,形成全社会重视稳定、齐抓共管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切实维护林区稳定
涉林刑事案件零增长,涉林刑事案件侦破率达到95%以上
不发生盗伐、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在500立方米以上,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250亩以上、属其他林地500亩以上的案件
不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特别重大刑事案件
涉林信访回复率达95%以上,新增山林纠纷调处率在95%以上,严防发生进京、进省、市政府的信访事件,严防发生涉林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林业生产责任事故
有效控制森林火灾
严格落实森林消防行政领导责任制,第1页共4页森林消防机构健全,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签订森林消防责任书
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每10万公顷20次以内,年森林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