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区法制办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为进一步加强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株芦打非办〔2014〕1号和芦综治办〔2014〕10号要求,我区认真开展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自评如下:一、机制建设(一)工作机制1、建立健全xx市xx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和人员机构到位
为有效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我区在原有工作机构的基础上正在积极筹备重新调整设立xx市xx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区政府法制办
并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充实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量
2、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明确相关职责和要求,形成工作合力
积极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应工作制度,并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同时,建立了信息沟通和工作交办制,构建了区政府与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的信息横向交流体系,市打非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交办的案件,我办都积极与工商公安研究并进行处置
3、适时、及时组织召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门会议和案件协调会
(标准分2分,自评分2分)今年针对深圳兴金都非法集资案件,我区专门成立了处置兴金都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专题研究解决深圳兴金都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有关问题
4、适时建立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成员单位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机制,并明确专人负责
(标准分2分,自评分1分)辖区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综治成员单位,在打非工作的明确要求下,都安排了专人负责,并确保了每次的打非工作专门会议均按时出席
第1页共5页(二)经费保障5、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