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位置:甲方自愿将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黄海路158号土地(具体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1
土地用途为:由乙方自主合法使用
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租赁价款、期限及付款办法:1、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为元,合同签订即时交付,交易方式:现金
2、如乙方有意续约,请在合约租赁期到期前30天之内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5、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
3、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有权在承租的土地范围内根据自己经营项目合法建设改造
五、合同的转租:第1页共3页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本合同转租时,乙方有权对其租赁的土地上的油罐等附属物进行处置,转租所得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