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法定地址:承租方(乙方):法定地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提供用地出租给乙方用于开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定本租赁合同。第一章租赁房产1.1甲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将位于用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租赁用地”)出租给乙方使用,承租用地之详细位置、使用范围以附件一红线图圈定部分为准。1.2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租赁用地用于开设的经营。1.3乙方在租赁使用期间内依法经营不受甲方干预。今后如乙方改变租赁用地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制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第8.5条约定方式承担违约责任。但若属乙方变更或转让股权、股东,均属乙方合法权益,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不得以此干涉或变更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第二章租赁期限2.1本租约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三章租金及支付方式3.1租赁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每年元3.2租金每半年一付,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半年租金),以后每年月日与月日支付元。第四章承租用地交付4.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保证金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用地。交付租赁用地时,双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检查租赁用地移交情况,并签署房交付确认书,予以确认。确认书签署之日,为租赁用地正式交付之日。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出示该租赁用地属于甲方依法享有或甲方有权出租的相关权利凭证,以兹证明其业权。第五章税收及费用5.1因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登记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租金税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根据其收取乙方支付租金及场地使用费的款额向乙方开具发票。5.2承租期间乙方经营所实际发生的水、电、电话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章甲方责任6.1甲方须提供相应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保证其确实拥有该租赁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见附件三),并确保乙方可不受限制地享有对该租赁用地独家的,不间断的和不受影响的使用。乙方对所有人员在该租赁用地上的进出拥有完全的决定权,但甲方或其代表可在紧急情况下或因安全原因未经通知或许可进入该租赁用地。6.2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租赁用地按本合同之约定租赁给乙方并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租赁申报、登记手续。6.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在该租赁用地建设地上建筑物的报建手续、以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环保、消防、卫生城建等的申请报批手续,以及保证租赁用地的使用安全,解决因土地租赁过程中存在异议而引发任何影响乙方经营使用土地不便的纠纷。6.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租赁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抵押给第三方。第七章乙方责任7.1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政府部门批准,乙方不得将租赁用地用于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它用途。乙方保证其在租赁用地上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期间,乙方如因违法违规经营造成的政治、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7.2乙方可按其标准对租赁用地进行设计、建设和装修。该设计、建设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租赁用地进行设计、建设和装修,需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图纸或方案供甲方备案。7.3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地产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有毒或爆炸物品带入房地产。7.4自对租赁用地交付之日起,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采取应有的合理措施,以避免人为的消防、治安事件的发生。第八章违约责任8.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8.2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等不可抗力事件,致租赁用地上的房产毁损不能正常经营的,则由乙方应负责尽快修复或重建。在前述房产修复期间,乙方免交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待房产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金和费用,合同有效期也相应向后顺延。当不可抗力发生时,遭受事故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有关情况。8.3甲方确认至合同签订前没有收到过、也不知悉政府、上级行政机关或其它相关部门发出的收回租赁用地、改变租赁用地用途、对租赁用地实行征用等的通知。在本合同期内,除发生市政规划调整、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