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论足迹的步法特征姓名:王宁年级:07级刑技2区队专业:刑事技术指导教师:信国庆内容摘要:足迹的步法包括步幅特征和步态特征,是足迹步法检验和足迹追踪的基础
步法特征是一种特征组合,具有再现性和重复性
而引起步法特征变化的因素又可分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
主观因素包括步行速度的变化、步行姿势、心理因素和脚上穿着物的变化等方面
客观因素包括穿着不同种类的鞋所造成的影响、土质对步法特征的影响、负重对步法特征的影响
所谓步法特征是指在大脑皮层动力定型的控制下以骨骼为杠杆,关节为枢纽,肌肉为动力的一种经学习和反复实践形成的运足迈步规律
通过脚与地面或其他承载客体接触,每个人行走定性动作在足迹中形成的反映人身特性痕迹特征主要包括步幅特征和步态特征
关键字:步法特征主观因素客观因素所谓步法特征就是指在大脑皮层动力定型的控制下以骨骼为杠杆,关节为枢纽,肌肉为动力的一种经学习和反复实践形成的运足迈步规律
通过脚与地面或其他承载客体接触而在客体上形成的印痕
每个人行走定性动作在足迹中形成的反映人身特性痕迹特征主要包括步幅特征和步态特征
一、步法特征的特点步法特征是一种特征组合,它包括在足迹中所有的通过人行走定性动作反映人身特性的痕迹特征
这种特征有其特殊性并在一定条件下保持其相对稳定
足迹步法特征的这些属性为我们通过足迹中人行走定性动作反映人身特性的痕迹特征确定人的自身同一(即人与犯罪事实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依据
所以在通过足迹的步法特征认定人的自身同一时,必须综合利用构成足迹每个人足迹步法特征的组合
步法特征具有特征组合的再现性
即同一人在同一条件下行走时形成的若干足迹,其足迹的步法特征在每一个足迹中均有反映
但由于形成足迹的条件不同,并不是所有的特征都能充分的反映出来而被利用
步法特征的组合中有部分重复性
即在一定数量的范围内不同人足迹步法特征的组合中出现部分相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