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生产辅助、生活辅助建筑物建筑设计设计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规程(1)国家现行的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与工业建筑部分相关条款)(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5)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7)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8)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9)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10)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11)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1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1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1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2003年版);设计技术要求(1)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丙类建筑;(2)建筑物耐火等级:二级;(3)屋面防水等级:除办公楼、生活综合楼、侯工楼为Ⅱ级外,其他均为Ⅲ级;(4)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
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5)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设计原则(1)根据工艺及有关专业提供的资料,在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技术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设计方案
(2)建筑设计贯彻实用、经济及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各功能区分合理,避免干扰
(3)建筑设计满足消防安全、通风、采光、节能、环保的要求
建筑规模与建筑物组成本工程建筑物主要包括办公楼、生活综合楼、侯工楼、仓库、机修车间、材料工具库、流动机械库等,总建筑面积约为35115㎡
具体内容详见表(生产、生活和生活辅助建筑一览表)
建筑单体设计(1)办公楼本建筑由业务大厅、会议室、娱乐活动室、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