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职业卫生监管要点一、明确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区安监局将按照区编办“烟芝编办字〔20XX〕1号”文件的规定,调整对街道、园区委托执法的职能和日常执法监察范围
各街道、园区要按照监管职责调整情况,合理调配监管资源,加大对职业卫生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辖区职业卫生监管档案,并将有关法规、相关工作和各级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加强职业卫生的宣传与培训各街道(园区)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开展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认识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班,并按要求接受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内容的培训
区、街安监执法机构要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加强该类企业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存在职业危害单位的培训率达到100%
三、按要求完成年度排查工作20XX年未完成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工作的街道(园区),在今年4月10日前必须达到100%的排查率,并在4月10日的16时前将《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单位排查与申报承诺》(附件3)加盖公章报送区安监局
经排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要建立电子版台账并归档;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要填写《生产经营单位申报承诺书》(一式两份,区安监局、街道各留一份),并建立电子版台账,留档备查
四、年度申报与再申报工作各街道(园区)要按照《区20XX年变更申报计划表》(附件4)按月完成再申报工作,并对年度再申报单位发放《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变更申报与备案告知书》,进行预先告知,其中第一联复印件每月月报表时报区安监局
凡是从未进行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信息填报工作的生产经营单位,今第1页共3页年必须到在我市备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测,并将检测信息如实填报
以往排查出但尚未申报和此次新排查出的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要在今年4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