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作风建设测评工作意见为确保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创优发展环境
区委、区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区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测评,即在全区开展区直部门和单位机关作风建设测评,在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区直部门和单位开展内设机构作风建设测评
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升机关效能、营造最优创业环境为目标,以绩效考核为手段,以服务创业与解决影响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促进各部门和行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幸福”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保障
二、组织领导全区机关作风建设测评活动,在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区效能办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人员从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等单位抽调
三、参评对象(一)区直部门和单位机关作风建设评议对象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使测评结果更科学、更合理,根据部门性质、职能以及与企业和群众接触的方式等综合因素,将评议对象分为四类
第一类为党群等综合部门;第二类为法检和行政执法职能为主的单位;第三类为以行政综合管理职能为主的单位;第四类为公共企事业单位
1、党群等综合部门(17个)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农工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委党校、区档案史志局、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
2、法检和以行政执法职能为主的单位(22个)第1页共7页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质监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城建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司法局、区林业局、区文广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安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