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调研人民调解属于民间调解
它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被西方称之为:“东方一枝花”
我县建立各级人民调解组织389个,其中村、居民委员会调解组织370个,乡镇调解组织15个,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个(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者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全县3个基层法庭、13个公安派出所、检察院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还组织公检法司业务股室负责人成立了流动调解庭
目前,我县已经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和行业性的调解组织网络,全县1600余名人民调解员,时刻在为我县的和谐稳定工作默默奉献
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当前人民调解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通过走访大部分乡镇民调组织,倾听调解人员以及乡镇干部的意见后发现,当前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基层人民调组织涣散,有名无实
在县乡综治办的统一要求下,人民调解组织在广大农村和社区基本实现了广覆盖,达到了村村有调解委员会,个个社区有调解委员会的目标
然而,部分基层民调组织却是只有牌子,无人员,民调功能基本没有发挥
即便对有落实人员的民调组织,其工作也是由村主任、村支书等担任,由于村主任、村支书等身兼数职,在农村工作繁芜丛杂的情况下,对人民调解工作基本无暇顾及,并且在面对较为棘手的纠纷问题时,有些民调组织成员则是推脱,使得本可通过民调组织解决的矛盾激化,导致上访、上诉情况
2、调解员整体素质与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有差距
在当前,我国基层民调组织的文化程度相对不高,文化层次多第1页共17页为初中或者小学学历,高中以上学历的较少,特别是没有经过较为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