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信访局群众工作经验材料**市**区在推进“阳光信访”工作中,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坚持用“严”的要求、“实”的作风抓业务、打基础,明责任、促规范,不断提升新常态下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全区通过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受理信访事项的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理率、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
为提高信访事项办理的时效性,**区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有权处理部门15天内受理告知、60天内答复的期限要求下,自加压力,严格标准,明确规定有权处理部门在收到转送信访件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实体性受理告知书的制作、送达、上传工作,3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制作、审核、送达、上传工作
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有权处理部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区信访局说明原因
确需延期的,实际办理时限不能超过《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
通过严格期限,既增强了有权处理部门高效办理信访事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又为信访部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供了时间,确保了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理率达标
**区严格按照《**市阳光信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规范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程序,以业务的规范来保证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以程序的公正来推动实体问题处理到位
一是规范信访事项的办理方式
要求有权处理部门首先与区信访局首办责任人联系,共同协商确定信访事项办理方式
拟采取不予受理或简单办理方式的要经区信访局同意;对于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由区信访局首办责任人向市信访局请示确认后,再告知有权处理部门规范办理
二是规范信访文书的送达
信访人有联系方式的要求必须当面送达;没有联系方式但有详细地址的通过挂号邮寄送达;确无联系方式和地址,通过社区又无法查实信访人的,要求在相关文书上如实写明原因
三是规范信访文书的上传
要求各办理单位配备扫描设备,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信访文书档案扫描规范”将相关信访文书及附件扫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