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为了适应目前义务教育新的经费动作机制需要,进一步推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经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讨论通过,制订如下奖励性纯净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全辖区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考核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工会主席、教导主任、后勤主任、德育主任组成
三、绩效工资分配考核项目及金额比例: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分配,合理拉开距离,依据市教育局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师德师风(15%)、出勤(15%)、工作量(10%)、教育教学质量(40%)、班级管理及其他(20%)
师德师风:(15分)1、拥护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并有记录,每学期撰写政治学习心得体会5篇,平常写在记录上,开学政治学习心得必须是单行材料(每缺一次记录扣量化0
2分,缺心得一次扣量化1分)
2、如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每有一次扣量化2分
3、经查实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每次分别扣量化1分/人次和0
5分/人次,严重体罚扣10分/人次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扣2分/人次;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等“三乱”行为的扣5分/次
5、在公开场合语言不文明,拨弄事非,语言有损学校或他人形像,影响团结,查证属实的2分/次;有吵架、打架行为的分别扣当事人2分/次、5分/次;穿戴(不穿拖鞋,短裤上课)举止不端正、乱吐乱扔等行为的扣1分/次
6、不服从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扣2分/次
因非客观原因推迟完成工作的扣1分/次(如课题研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论文撰写、计划、总结、质量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