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盐师院委〔2010〕8号关于开展盐城师范学院2009-2010年度“五四”表彰活动的通知各团总支:2009年“五四”表彰活动以来,全院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团的十六大和学院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和上级团委指示,以服务沿海开发为契机,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积极投身和谐校园建设、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中较好地发挥了作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促进学院事业发展和团学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激励全院团员青年继承和弘扬“五四”爱国主义精神,紧紧把握时代脉搏,积极争先创优,进一步发挥团员青年在推进学院事业发展和促动自身成长成才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推动我院团学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共青团工作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项目此次评选分为共青团工作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三类。其中,先进集体评选包括“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先进团总支”、“特称团支部”、“优秀学生会”等项目;先进个人评选包括“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和“学生干部工作专项奖”等项目。二、申报条件及名额1.共青团工作优秀成果申报参评的优秀成果为各级团组织经过积极实施,目前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或有效突破的共青团工作优秀项目或理论成果,拟汇编成册。既要符合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符合党对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要求,又要有充分的前瞻性思考,具有创新意义;既要体现不同学院和专业的特点,又要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可形成示范效应并具有推广价值。2.先进集体①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单位必须从在创建有效期内的“五四红旗团总支创建单位”中产生,符合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的标准。拟表彰“五四红旗团总支”2个。“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总支从在创建有效期内的“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中择优申报。团员数500名以下的团总支可申报2个“五四红旗团支部”,团员数每递增500名相应增加1个名额。②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总支”申报单位须卓有成效的开展共青团工作,有力的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切实加强了团的基层基础建设。拟表彰“先进团总支”4个。③特称团支部“特称团支部”(拥有特别称号的团支部的简称)申报单位应是全院所有团支部中的排头兵,能起到先锋示范作用,并担负带领其他团支部开拓进取的重任。要以特称为依托,深入挖掘特称所代表的集体和个人精神的精髓,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思想阵地作用,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以团员青年为本,切实服务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求,团的教育效果好;支部组织生活健全,与文化活动并举,团的凝聚力强;团员意识强,团支部有战斗力,团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充分体现先进性。本年度拟批准命名“特称团支部”1-5个。④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在二级学院学生会申报单位中评选产生。申报单位应有完善的组织机构、骨干力量和学生干部队伍,在团总支的指导下扎实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二级学院党总支和院学生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开拓性的为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切实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拟表彰“优秀学生会”8个。3.先进个人①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者为各级学生共青团干部,应热爱团的事业,热心服务青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业成绩良好,工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校园建设,成绩突出;所在团组织自身建设规范扎实,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发挥生力军作用,得到所在二级学院领导和师生的充分肯定。申报名额不超过所在二级学院团员数的2%。②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者应为有理想、有信念、遵纪守法,道德素质好;集体主义观念强,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学习刻苦、勤奋,成绩良好,或在某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