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盐师院委〔2010〕8号关于开展盐城师范学院2009-2010年度“五四”表彰活动的通知各团总支:2009年“五四”表彰活动以来,全院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团的十六大和学院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和上级团委指示,以服务沿海开发为契机,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积极投身和谐校园建设、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中较好地发挥了作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促进学院事业发展和团学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院团员青年继承和弘扬“五四”爱国主义精神,紧紧把握时代脉搏,积极争先创优,进一步发挥团员青年在推进学院事业发展和促动自身成长成才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推动我院团学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共青团工作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项目此次评选分为共青团工作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三类
其中,先进集体评选包括“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先进团总支”、“特称团支部”、“优秀学生会”等项目;先进个人评选包括“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和“学生干部工作专项奖”等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名额1.共青团工作优秀成果申报参评的优秀成果为各级团组织经过积极实施,目前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或有效突破的共青团工作优秀项目或理论成果,拟汇编成册
既要符合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符合党对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要求,又要有充分的前瞻性思考,具有创新意义;既要体现不同学院和专业的特点,又要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可形成示范效应并具有推广价值
2.先进集体①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单位必须从在创建有效期内的“五四红旗团总支创建单位”中产生,符合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