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中小学师资管理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有关政策精神,为适应教师聘任制的需要,逐步完善师范类大学毕业生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用人机制,严把教师入口关,使我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一个明显的提升,适应和满足新课程改革需要,促进我区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保证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均衡、协调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原教师归口管理的基础上,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新时期党的人才发展战略所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内容,本着“注重建设、着眼发展、体现创新”的总体工作思路,从严谨、规范地执行人事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出发,以实现教师队伍数量适当、结构优化、素质优良为目标,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育人功能,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全面实施提供坚强的师资保证
二、增人计划审批各乡(镇)校需新增教师,应将学科、名额报区教育体育局,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区教师队伍自然减员情况、各学校在校生人数和教职工编制标准,进行平衡汇总、拿出需增教师名额的意见,经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审核后,按程序报市上审批
三、竟聘人员综合素质测试教师增聘计划经市上审批后,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体育局发布招聘信息或召开人才交流洽谈会,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竞聘人员列为测试对象
对竞聘中小学(不含私立)教师岗位的所有人员,将按照不同学校层次和不同学科,统一组织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和面试等整个招聘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择优录用第1页共2页通过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的竞聘人员,根据不同学科所需聘用教师的名额,择优录用,并报市政府审批
被确定录用的人员,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不同学校的教师编